传递DAO.Workspace作为参数 - 不好主意?

时间:2012-02-13 16:47:10

标签: ms-access dao

在大卫芬顿的answer to the question "MS Access (Jet) transactions, workspaces"中他说:

  

我还要说,永远不要通过工作区 - 只传递你用工作区创建的对象。

传递工作区是个坏主意吗?如果是这样,为什么?


其他信息:

我的目的是从多个子/函数中执行INSERT / UPDATE / DELETE语句,但将它们全部包装在一个事务中。

基本功能包含在类模块中。我希望能够隔离类模块的多个实例,这意味着我不能只假设我的事务是针对默认工作区执行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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