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IME标头 - 内容处置

时间:2009-06-02 05:23:24

标签: mime

我想知道当文件作为附件发送时是否需要“Content-Disposition:attachment; filename = file_name”,我有兴趣在存储(驱动器)上以原始名称保留它。看起来这是检索原始文件名的唯一方法,但RFC非常混乱(link to RFC)。它使用诸如“应该”而不是“必须”之类的词。 WIKI(link to WIKI)说它更好,但它不是我可以带给客户的RFC。想法?

1 个答案:

答案 0 :(得分:2)

标题当然是可选的,但如果您确实喜欢

,那么包括它是个好主意
  • 文件是应该显示为内联还是保存为附件,或
  • 如果将文件名保存为附件,建议的文件名应该是什么

浏览器或用户代理不受此标头的约束,但将其视为建议。浏览器的实际行为可能很复杂,但通常,如果没有这个标题,浏览器将主要根据其Mime类型决定适当的操作过程,如果它是一个无法识别的Mime类型,它通常默认保存为附件。

使用Content-Disposition标题可以控制以下情况

  • 您发送的内容具有Mime类型,收件人的浏览器可以内联显示,但您不希望这样做,而是将其作为下载提供。
  • 您正在发送可能由收件人保存到磁盘的内容,并且您希望指定文件名在保存时应默认的内容。如果没有这些信息,浏览器通常会根据URL构成文件名,这可能不是一个合理的文件名(例如,如果从脚本提供所有内容,您不希望它是脚本的名称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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