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评估顺序

时间:2009-08-07 04:00:02

标签: c++ gcc c++-faq

我有一个带有一些参数的构造函数。我假设它们是按照列出的顺序构建的,但在一种情况下,它们似乎是反向构造的,导致中止。当我颠倒论点时,程序停止了中止。这是我正在使用的语法的一个例子。问题是,在这种情况下,需要在b_之前初始化a_。你能保证施工顺序吗?

e.g。

class A
{
  public:
    A(OtherClass o, string x, int y) :
      a_(o), b_(a_, x, y) { }

    OtherClass a_;
    AnotherClass b_;
};

3 个答案:

答案 0 :(得分:259)

它取决于类中成员变量声明的顺序。因此a_将是第一个,然后b_将是您示例中的第二个。

答案 1 :(得分:185)

引用标准,澄清:

  

12.6.2.5

     

初始化应按以下顺序进行:

     

<强> ...

     
      
  • 然后,非静态数据成员应按其在类定义中声明的顺序进行初始化   (再次无论mem-initializers的顺序如何)。
  •   
     

<强> ...

答案 2 :(得分:12)

现在standard reference似乎是12.6.2第13.3节:

  

(13.3) - 然后,按照在类定义中声明的顺序初始化非静态数据成员   (再次不管mem-initializers的顺序如何)。